名稱 | Computer:使用快顯封鎖程式 - 網際網路區域 |
GPO | Internet Explorer |
類別 | 安全性網頁\網際網路區域 |
描述 | 這個原則設定可讓您管理是否要顯示擾人的快顯視窗. 當使用者按一下可用的連結時, 即會開啟快顯視窗. 如果您啟用這個原則設定, 將會封鎖大部分擾人的快顯視窗. 如果您停用這個原則設定, 將不會封鎖快顯視窗. 如果您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, 將會封鎖大部分擾人的快顯視窗. |
設定 | 1. 執行 gpedit.msc 打開本機群組原則編輯器 2. 選擇 [電腦設定\系統管理範本\Windows 元件\Internet Explorer\網際網路控制台\安全性畫面\網際網路區域] 3. 點擊 "使用快顯封鎖程式" 4. 選擇 "啟用", 選擇 "啟用" 5. 點擊 "確定". |